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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相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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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日,厉锋轮班休息,他在家无事,便去永馨书社看柳士则和余少杰,但余少杰彼时正在秘书省校书。他忘了余少杰也有自己的职务了。

    他在书社跟柳士则坐了一会儿,又去三江酒楼喝了个酒。独饮虽无趣,但他在京城认识的人都忙着各自的工作,他也不知道还能找谁喝酒。本来穆月白和魏黎初倒是赋闲在家,但王府不是一般的高门大户,不好随意相扰。

    喝了一壶酒,没什么滋味,厉锋便付钱走人。走到大街上,街道虽四通八达,他却不知该往哪里走,感觉自己果然不属于这里。左顾右盼了一回,还是往同艺馆走去,去看看“弟子”们也好。

    同艺馆日间都是比较清净的,大堂内只有一个看门人和两个丫鬟。厉锋走进去打了个招呼,看门的正是曾跟他学过武的一个护院。他见教头来了,忙嬉笑着欢迎,并把他带到里面去找其他护院。

    看完护院,他又去找柳心言,路上正遇到账房拿钱的林探幽。林探幽一直在等他来,今日见到,自然是要让他为自己解惑。

    “厉教头,你来啦。”

    “是探幽姑娘啊,好久不见。”

    “是啊。我这几日可是一直都在等你。”

    “等我?姑娘等我做什么?”

    “我有一件重要的事想请教。”

    “噢,什么事?”

    “此地说话不便,教头可否移驾去我房里。”

    “这恐怕不太好吧。”

    林探幽笑道:“教头自诩江湖儿女,怎么还如此拘泥小节?”

    厉锋不知道林探幽原来如此豪气,说话间不仅毫无扭捏之态,还大有睥睨礼俗之意。

    “我只是怕坏了姑娘的名声。”

    “我们这种青楼女子,哪里还有什么名声可言?只是厉教头不嫌弃罢了。如果教头实在要避嫌的话,那就去石桌那边说吧。不过,要请你稍等一下,我去房中拿点东西。”

    “好。厉某恭候就是。”

    林探幽与厉锋说完,疾速回到房里取了匕首来。厉锋在石桌边等着,林探幽赶回来时一言未发,把手中的匕首送到他面前。

    厉锋看着她手里那把熟悉的匕首,非常诧异。他不是把匕首送给宋秋夕了嘛,怎么出现在了林探幽手里?

    他抓住林探幽的手腕,急问道:“这匕首怎么会在你手里,秋夕呢?”

    林探幽道:“你看好,这把不是你送给秋夕的那把。”

    听她这么说,厉锋更是惊讶不已。他从林探幽手中取过匕首,拔出看刀身的字,是“轲”。

    “你是,英儿。”

    林探幽有近十年没听到别人这么唤她了。今日重听,竟是那么陌生,这真是她的名字吗?是的,不过这是她十年前的名字。

    “是你,真的是你。”

    林探幽双手捂住自己的嘴,免得自己再惊呼出来。她本来只是想向厉锋打听的,谁知,他就是那个人。

    厉锋也是又惊又喜,“你是英儿!真没想到,我们竟然在这里重逢。”

    林探幽激动地点点头,眼里差点掉下眼泪。

    “我终于又见到你了。”

    故人重逢,是人生一大喜,更何况是十年后的不期而遇。十年,一生能有几个十年。十年可以把一个懵懂无知的孩童变为深谙世事的女子,把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变为藏锋敛锐的男子。十年可以把熟悉变成陌生,把美好变成平庸。

    厉锋和林探幽的心情久久难以平复,不仅是激动,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沧桑感。

    “英儿,你不是应该在你舅舅那里吗?怎么会在京城?还……”

    “还沦落风尘?别再提我那狠心的舅舅了。我到他家才几个月,他就嫌我是个无用的大包袱,把我骗到京城卖给了青楼。若不是我拼死反抗,今日就该在那青楼之中以泪洗面,无颜见你了。”

    厉锋听了林探幽的遭遇,怒发冲冠,一拳击在石桌上,大有要将其击碎的架势。

    “那个狼心狗肺的东西,竟然将自己亲姐姐的女儿推入火坑。若是让我再遇见他,一定饶不了他。”

    “这么多年过去了,谁还想去恨那种人啊。幸而我最后脱离了火坑。”

    “那你是怎么来到同艺馆的?”厉锋转而问道。

    “当年我在青楼学艺学到十三,**让我接客,我抵死不从,还差点还毁了自己的脸。**怕人财两空,便允我做了个艺妓。

    后来,我不堪忍受**每日苦苦相逼,又听说同艺馆是风尘女子的避难处,便跑来找凌雪姐,偷偷将自己卖给了同艺馆。凌雪姐听了我的情况,便让我直接留在这里别回去,怕到时**扣着人不肯放,并派锦枫姐去同**交涉,把我赎了出来。此后,我便一直留在这里了。”

    同艺馆的姑娘们虽然面上风光,但几乎个个都有一段不堪回首的悲苦往事,多是为梅凌雪所救,所以大家对梅凌雪的尊重是不言而喻的。

    厉锋感叹道:“这些年你受苦了,早知道当年我就不该把你送到你舅舅那里。”

    林探幽笑道:“受苦也无所谓,顶多就是饿两天,打两顿,我都忍得了。而且还好忍下了,若是我一时冲动用这把匕首自行了断,那我就永远没法知道你的真名实姓了,来生想报恩都没处找人。

    这些年我一直以为你叫什么轲,原来不是。要是当年你把你的名字告诉我,我们不就可以早点相认了嘛,还矫情得想当无名英雄。对了,你怎么会有两把相同的匕首的?”

    “哦,轲就是厉轲,是我同胞弟弟。我爹自己开了个武馆,他希望我们好好习武,将来继承他的武馆,所以在我们五岁时,他就给了我们这匕首,一人一把。可惜小轲早早夭折,他的匕首便到了我这里。后来,我给你防身用,离开时却忘了问你要回来。”

    “原来如此。那你要把匕首收回去吗?”

    厉锋笑道:“不必了,它跟了你这么多年,恐怕早已变心易主。况且,死者长已矣,留着这些也只是徒增伤感罢了。”

    “我就不客气地收下了。说实话,我还真离不开它,你都不知道它有多好用。”

    “你平常好好的用匕首做什么?”

    林探幽笑道:“这个嘛,是秘密,反正不是用来杀人做坏事就是了。厉大哥,我们好不容易别后重逢,就别说这些感伤的话了,应该庆祝一下才是。”

    “好,你说怎么庆祝?”

    “我去找碧桐姐,让她吩咐厨房给我备一桌好酒菜,我们好好叙叙。哦,还可以叫上秋夕。你们的事我都知道了,我就是从她那里看到你的匕首的。”

    “是嘛。本来我不想让大家知道的,看来是瞒不住了。”

    “这样的好事有什么可瞒的,我们大家都支持。凌雪姐知道的话,肯定也会高兴的。”

    当日,林探幽聚了些好姐妹为她巧遇多年前的故人而庆祝。梅凌雪、碧桐、锦枫、宋秋夕、静媛、吟吟和柳心言等人都被邀来了。林探幽不仅讲了自己跟厉锋的事,还代厉锋把他跟宋秋夕的事也公布了。两件事都是喜事,众人皆向他们道贺。

    唯有吟吟大失所望。在她的想象中,林探幽的故事应该更加传奇和曲折才对。尤其是主角还是厉锋,怎么说也得有个与高手大战三百回合或者以一战百的情节才合理。结果,就是个小流氓。

    她忘了,十年前的厉锋也就是个被迫流浪江湖的十多岁的少年而已,就算是习武出身,也算不得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