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放逐 > 第八十二章:天和龙,曹轩的动力!

第八十二章:天和龙,曹轩的动力!

作者:银瞳的狐狸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第九特区英雄联盟:我的时代问道章创业吧学霸大人龙王传说未来天王神级猎杀者贩妖记贩妖记白袍总管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qg17.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轰,鲜血喷出去老远,胸口一个巨大的血洞。

    那身躯还在挣扎,又被猛地抠住了脖子,咔的一声折断。那身躯还在抽搐,可紧随其后的一击......无法形容那一刻的景象。身躯竟完全碎了,甚至消失了!

    场中,只剩下一蓬血雾,还有个背负双手而立的男子。

    十个,只有他追得上,其余九个还在后面气喘吁吁,他却已悠然擦干了手上的血迹。

    只是看了看那漫天血雾,他又双眉深锁不知在想些什么。

    ”啧。我就说这世界还有高智慧生物存在吧,居然懂得将我们引这么远!”

    背后,部下终于赶来,他默默点头。

    ”其实我们不需要追击他们吧?赶紧找到星空之匙才是大事!”部下又道。

    他闭上眼睛沉思了片刻,摇了摇头。

    ”星空之匙要找。但这些仅剩的高智慧生物同样要找,必须斩草除根!”

    ”但这么弱的家伙......”部下反驳。

    ”不是强弱的问题,而是选王在即,不可以留下任何隐患,还记得第五百次入侵的时候,曾发生过什么事么?”

    第五百次入侵,那是距离地球很遥远的某个世界,同样有一些高智慧生物幸存了下来。起初他们并没有在意,因为实力的绝对差距,可没想到!

    那次的选王,原本已是他们的囊中之物,却硬生生被那几名幸存者给破坏了。

    哪怕,那些幸存者完全不是他们的对手,却因为一些致命的巧合......

    说来也巧,那次是第五百次,这次是第一千次,难道有什么必然会发生的规律?

    ”去找吧,不可以放过任何一个高智慧的幸存者,实力倒在其次,关键是其思维一定要剥夺!”他表情阴冷道。

    看着所有部下终于都到了,他扭回头又问了一句:”这世界的名字。都决定好了?”

    每入侵一个世界,他们都会为自己重新起名,起那个世界的专属名。

    这么做的用意有两个,第一,证明自己征服了一切的辉煌,第二,以此来区分各大势力,哪怕都是同类,他们在选王时也会暂时分裂,各为其主。

    从被入侵的世界中,学习一些文化,再从中选出一些特殊名字来代表自己的势力。

    比如中国名?美国名?俄罗斯名?甚至非洲土著名?

    当然,并非是真正的学习文化,他们可没这么无聊,只是在吞噬这世界的高智慧生物时,或多或少会吸收一些思维和记忆,以此来获得这个世界的相关知识。

    他们会说人类的语言,原因就在于此,再比如他的名字......

    ”以后就叫我龙吧。”

    在他们所占据的这片领地中,龙是最古老最强大的生物,哪怕只是神话。

    龙呼风唤雨纵横天地,龙至高无上无所不能,龙还是某种图腾,权力的象征,就连这世界原本的高智慧人类,都将自己视为龙的传人。

    所以傲然立于场中,俯视着身边那些部下,他真心觉得自己很适合龙这个名字。

    ”至于上面那位,他选择的名字是天!”

    所在势力中,他并不是最强的,上面还有一位,相比龙,天这个名字就简单多了,意义只有一个,最大的,没有任何东西比天更大!

    ”你们呢?没有想好名字的要抓紧时间了。”

    九名部下,有八名都早已想好了名字,虽然各种各样奇葩诡异,但清一色是中国风。

    唯有一人,表情阴恻恻的站在一旁道:”我懒得想,干脆就沿用这躯壳的名字吧。”

    躯壳,并不完全是自我创造的,他们最喜欢的方式是,找一具躯壳将自身压缩进去,再进行某些改造,这样最方便也最简单。

    同时,他们还喜欢选一些本就实力不错的生物当作躯壳,所以......

    ”这具躯壳的名字,叫郑锋!”那名部下如是说。

    ”随你的便,但快些去寻找星空之匙吧,还有那些幸存者,切记,他们感染了病毒依旧能维持思维,说明他们已开启了进化,越晚找到就越强!”

    ”哪怕他们再进化都不可能超越我们,但麻烦始终是越少越好的。”

    ”对了,找到那些家伙后,记住把内核献给上面那位,越是变异越是进化后的生物,内核的力量就越强,特性就越值得吸收!”

    对我们来说,内核只是力量或食物,但对他们来说,内核的作用却远远不止。

    每一个生物的内核,都包含着该生物的所有特性,每吞下一颗内核,都能或多或少的吸收这些特性,因此,他们这种外来生物身上的特性才多到夸张!

    第一千次入侵,他们吸收了多少千奇百怪的生物?这才是他们真正强大的原因!

    当然,王拥有最优先吸收生物特性的权力,所以某些倒霉的幸存者,已注定会被供奉给王,煎着吃还是煮着吃?又或者油炸和烧烤?

    说完这些话,十名外来者就四散离去了,一起找太耽误时间,不如各自选择一个方向。

    ”抓紧时间,按照这个世界的时间观念,选王还有几个月就要开始了!”

    几个月?我特么感觉自己再多活一天都难......

    算一算,被放逐后才区区两个月吧?经历了多少次生死厮杀!

    而且以后会更恐怖,几乎每天我们都要经历战斗,或是捕猎或是被捕猎。

    放逐世界就是这样,所有怪物都千方百计的想要吃掉对方,包括我们。

    荒野中,那些巨型蟑螂刚刚出现,我就咬牙扑了上去,大小李紧随其后,但出乎我的预料,曹轩反而没有跟上,懒洋洋的走在最后面。

    ”怎么了?上次回来后,你就有些怪怪的。”王行健皱眉问道。

    曹轩没回答,他确实有点怪,这几天总是提不起劲头,似乎......没有了斗志。

    ”因为那些怪物太强?所以你怕了?”王行健眯眼,曹轩猛一挑眉,却!

    他竟没有反驳,他是真的怕了,他从未遇到过自己拼了命却丝毫无法撼动的对手。

    曹轩很强,世界NO1的职业杀手,曹轩出道至今,所遇到的对手全是单方面被他虐,甚至玩弄,哪怕被放逐以后!

    曹轩尚未感染,就能凭技巧对抗一些星级不高的变异体,曹轩的第一战,就挖坑埋了N多金属种的脑袋,可直到他遇到那只人形怪物......

    ”你真以为自己能跟上我的速度?我只是玩玩,想试试你的实力而已。”

    这句话,几乎成为了曹轩的噩梦,他居然被虐了,被玩弄了,他以前一直都是玩弄敌人的,从未如此丢脸和倒霉过。系广何才。

    那一战之后,曹轩就睡着了,睡梦中他一直在反复模拟和对手的再次开战,可结果!

    每一次,他都能砍掉对手的脑袋,但每一次,对手那无头躯壳都毫不在意的朝他招手。

    喂,把头还来......把头还来......头还来!

    他甚至梦到那无头躯壳又长出了头,他再砍,再长,不断的砍,不断的长,那个梦的最后,地上堆积着百多颗怪物的头颅,仿佛小山,又轰然倒塌将他淹没。

    梦醒后,曹轩在发抖,脑海中只有那句话:”喂,把头还来!”

    ”我们赢不了那些怪物的。”曹轩涩声道。

    因为那怪物仅仅是哨兵,上面还不知道有多少更强的怪物,那所谓选王,那最强的王,究竟有多可怕?曹轩根本想不出来。

    王行健怔了怔,拍了拍曹轩的肩膀,却什么也没说,迈步追向了我的背影。

    对他们这种人来说,死亡并不可怕,他们每天都在和死亡打交道,或是杀人或是被杀。

    而最最可怕的是,活着,却失去了斗志。

    王行健绝不会失去斗志,因为他是雇佣兵,雇佣兵是个很神奇的职业,不需要过多的思考敌我强弱,只需要执行任务,只需要一个命令,又或者是!

    前方,有一个可以追随的背影,比如我......

    ”真是个思维单纯的家伙。”曹轩哭笑不得,却又有些自卑。

    杀手是不太看得起雇佣兵的,因为雇佣兵的整体实力远不如杀手,可如今他却被王行健抛在了身后,更有!

    冲在最前面的那个小家伙,年仅二十岁,只是个大学生。

    说起来,我是被曹轩逼迫成长起来的,可我成长了,他却消沉了,是讽刺么?

    不是讽刺,只是曹轩需要一个动力,此刻的他根本就没有动力。

    我是个普通人,所以我的动力最简单,活下去就好。

    王行健是雇佣兵,所以他的动力最直接,想那么多作甚?冲向敌人就好。

    曹轩是杀手,杀手的动力是金钱和利益,可被放逐以后,他所做的一切事都和金钱利益毫无关系,他杀再多的怪物也赚不到一毛钱。

    所以看着我们扑向怪物,曹轩竟无动于衷,痴痴的站在那......

    ”喂,你没事吧?是不是生病了?”有声音从他背后响起,是安以琳。

    曹轩没回答,反而扭头道:”给我一个理由,为什么要和这些怪物死战?”

    汗,安以琳知道个鬼啊,曹轩不去难道让她去?她胆小到连杀只丧尸兽都不敢。

    ”你不杀怪物,就会被怪物杀掉呀。”

    ”切,职业杀手根本不在乎生死。”

    ”额......那你总得要保护我们呀,保护我和这些孩子。”安以琳愁眉苦脸道。

    这是个谬论,凭啥自己不努力活着,只依赖别人的保护?

    但这句话,却让曹轩突然眯了眯眼。

    ”好,我保护你!”

    ”但让职业杀手做事,你总得付出报酬的。”

    ”看你也拿不出什么,唯有......”

    ”从现在起,我每杀一只怪物,你就让我上一次!”

    每只怪物上一次?安以琳嘴巴长得大大的,看着曹轩的背影,女人只有一个想法。

    她恐怕,要被玩坏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