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华团民主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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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90年代后期,马来西亚在经历了一个时期的经济增长和社会繁荣后,随着亚洲金融风暴的发生,也迎来了她经济上的急剧衰退和政治上的剧烈动乱——“Anwar事件”及其引发的“烈火不熄”运动。尽管以Mahathir为首的政府通过坚决实施货币控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马来西亚的经济,减少了金融危机的破坏,但是,经济(金融)危机和政治危机的同时到来,在世纪之交,却让马来西亚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经受了一次异常严峻的考验。这期间见证了由巫统党内分裂引发的马来社会前所未有的分裂,结果导致包括马来族群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对马来西亚民主政治的深深失望。可以说整个社会到处都充斥着对马来西亚政坛黑暗氛围的强烈不满情绪。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发生了“马来西亚华人社团大选诉求”运动(1999-2001年)。

    1999年,马来西亚迎来了第十届大选,国内的政治气氛在选战的动员下骤然浓厚了起来。对于早在20世纪80年代已决心直接涉足政坛的华人社团而言,这次大选为他们推动国内的民主政治,捍卫人权,维护华裔族群应该享有的权利,又带来了新的希望。1999年6月18日、24日,由雪兰莪中华大会堂(雪华堂)所属的民权委员会连续召集了两次“华团与政党对话”的筹备会。与会的华人社团除雪华堂外,还有董教总以及其他华团的重要负责人。7月21日,在诉求工委会正式成立后的第一次会议上,马来西亚华校董事会总会主席郭全强被推选为工委会主席,秘书为雪华堂民权委员会主席谢春荣,秘书处设在董总。正是在这次工委会上,决定把“华团与政党对话”的主题,改为“马来西亚华人社团大选诉求”,并以书面文献的形式直接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和要求。29日,工委会决定广邀全国具有代表性华团参与,以增加其代表性与影响力。8月11日,工委会第四次会议上,《马来西亚华人社团大选诉求》终稿被正式敲定,同时获得1 1个社团签署。16日,工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全国公开了诉求内容,同时展开全国性的联署活动。通过工委会的努力,到大选前夕,全国已共有2098个大小华团联署。但值得注意的是,马来西亚的两个最大或最有影响的全国性社团华总(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和商联会(马来西亚中华工商联合会)未予签署,然而,华总的青年团却签署并表示了认同,这一现象暴露了华团内部的立场分歧。

    不过,《诉求》公布后,马华公会和民政党、民主行动党等朝野政党也都表示了“原则上认同”。

    巫统和政府方面,根据《星洲日报》1999年9月15日的报道,首相Mahathir指出:“提出诉求的人士,完全没有代表性。他们只是少数人,就与其他非政府组织在大选来临时一样,尝试向政府施压。”《中国报》21日也报道说,首相Mahathir“警告华团勿藉《诉求》威胁政府”,并斥诉求人士为政治“投机客”。尽管如此,内阁还是认真地对待了《诉求》,并授权3个华基政党与华团开会,共同解决问题。23日开会会商的结果,根据《光明日报》9月24日的报道,“曾经反对及不愿签署《华团大选诉求》的几个政党及华团,包括马华、民政党和人联党及大马中华工商联合会和华总,今天(指23日,引者)一致接纳由11华团提呈的《华团大选诉求》。”报道还指出,马华公会总会长林良实认为:“这项诉求也获得99%大马华裔接纳。”又说:“接纳《诉求》中的17项原则是属于普遍性的,不单只有华、印族群受惠,同样地,诉求内容也惠及其他民族。”23日的马来文报纸《每日新闻》(Berita Harian)也以“内阁接受华族诉求”(Kabinet isyenpertubuhan)为题报道了这次会谈。《南洋商报》24日发表了马青总团长翁诗杰的文章“何时提诉求,才是良机?”,文中关于诉求是否向政府施压讲道:“尽管有人将之解读为‘向政府施压’,可不容否认的事实是,长久以来,选择在大选前‘施惠’或宣布喜讯,已成为一种本邦的政治文化特色。因此大选诉求面世的时机,充其量只是顺应这种文化,希望能在大选前有所突破。”1999年11月29日,马来西亚第十届大选正式举行,国阵重新执掌政权。据说,接受诉求,“后来被非华语社会解读为国阵得以赢取华裔支持的主要因素。”总之,到此为止,华团的诉求进展似乎还是较为顺利的。

    2000年8月16日,工委会举行庆祝《诉求》一周年活动,结果引起了马来人的强烈反应。17日,《马来西亚前锋报》( Utusan)以封面头条报道:“华团重提十七诉求,包括要求废除土著地位及取消宏愿学校。”来自13个马来团体的500名代表也在当天到布特拉再也首相府提呈备忘录,表示坚决捍卫“马来人特权”。首相Mahathir在接受备忘录时发表讲话:“我们知道,最近见到我们的族群分裂,许多人都知道我们分裂,那么我们将会衰弱。当我们衰弱,就会出现撤销马来人特权的要求。”并表示“政府不会让步。”

    实际上,早在1999年10月10日,《马来西亚前锋报》就曾发表雪州州务大臣Datuk Harun Idris的专访,大标题为“马来人分裂,华人提诉求”。半岛马来学生联合会也发出过呼吁,要华团撤销“17点诉求”。那时事体显然没有闹大,但是,现在国内的情形有很大不同了。2000年8月8日,事关已经开展了两年的“烈火不熄”( Reformasi)运动的核心人物前副首相Anwar Ibrahim被判罪刑,当天及11日、13日,愤怒的群众连续在双溪毛糯监狱等地举行示威。非独有偶,8月10日,《远东经济评论》(Far Easteic Review)发表了Bruce Gilley的“Affir”一文又掀起了一场“蔡国治风波”。蔡国治是马来西亚中华工商联合会义务副总秘书,也是第二届国家经济咨询理事会署理主席,他在该文中“被引述谈到高科技企业保留30%固打予马来人、规定新建房屋予马来人折扣以及大学保留学额给马来人的问题,这些课题实质上是‘马来人优惠问题’,而不是宪法所赋予的‘马来人特权问题’,此事经《马来西亚前锋报》报道后,已经‘走了样’。”所以,工委会举办《诉求》一周年庆祝活动前夕,有关马来人特权问题,已经正在被媒体炒起,而这是属于“敏感问题”的。

    2000年8月18日,事态开始进一步扩大,约有200名巫青团员,在副团长阿都阿兹带领下,到雪华堂门外示威,向工委会递交了抗议备忘录。备忘录表示对诉求工委会于2000年8月16日在雪华堂提出的17项有关马来人和土著地位的诉求感到遗憾和失望,认为其行为和立场是“极无礼及不负责任,更加伤害整个马来民族和土著的感受”,不但具有“煽动元素,也存恶意”,“在马来族群还未团结期间作出此诉求,是一种很肤浅的行为,因为一旦发生不愉快事件,华人首当其冲受到伤害。”最后提出三点要求和警告:“(一)诉求工委会收回废除马来民族和土著特权的诉求,并且向心灵受到创伤的全国马来人和土著公开道歉。(二)诉求工委会必须遵守马来西亚联邦宪法所涵盖的范畴,尊重马来人和土著的特权。(三)诉求工委会勿再趁机玩弄种族情绪。”针对巫青团的抗议,工委会除了通过媒体做必要的解释外,始终坚持诉求没有“质疑宪法所赋予马来人的特权”,所以,坚持其“不收回,不道歉”的立场。

    华团的大选诉求究竟有没有涉及到要求废除宪法所赋予的马来人特权?马来人的朝野政党的看法是截然不同的。首相Mahathir在2000年8月30日的国庆献词中讲道:“以马来人为首的政府看来已经衰弱,因此,一些不甘心与大马多元种族合作的华族,已作出使马来人痛心的事,他们提出许多不合理的诉求。

    他们的行动与过去要毁灭马来人特权的**的行动相差无几。

    简单来说,华团诉求工委会与澳玛乌那一样,要伤害某些人心,以重燃种族情绪。”9月15日,以主席郭全强为首的工委会一行20人,在布特拉再也首相府与Mahathir会面,向其阐明诉求没有极端主张,也没有鼓吹暴力,因此不能和**和澳玛乌那相提并论。5首相最终亦未能撤回其指责,并坦言,国阵在1999年大选前接纳《诉求》,是因为大选形势所迫。反对党方面,根据《南洋商报》的报道,东海岸两名回教党州务大臣并没有对华社展开如巫统般的“强烈非议”。丁加奴州务大臣阿都哈里阿旺强调,我国是民主国家,任何人包括华人都有权提出诉求。吉兰丹州务大臣拿督聂阿兹则指出,特权只应给予贫民,而不分是马来人,还是其他人。人民党全国主席赛胡申也指出,有关的特权只是用于一小撮人士而已,不是每一个马来人都受惠。针对巫青团限期要诉求工委会道歉的做法,网站http://于8月20日发表了Raja Petra Kamarudin的“Politics of Fear”一篇文稿,作者站在“烈火不熄”的立场上,警告巫青团若要伤害华人,须先经过替阵马来人这一关。

    2000年11月29日,国阵在吉达州鲁乃区州议席补选中,由于流失了大量华人选票而失利。12月11日,首相Mahathir在国会回答民主行动党国会议员郭金福的提问时,再次将工委会比作**和澳玛乌那,并再次表明,1999年大选前夕政府是“被逼原则上接受”《诉求》的。于是《诉求》风波再起,巫统政治人物与马来文媒体纷纷抨击《诉求》,指责工委会挑战独立时的“社会契约”。12月13日,半岛马来学生联合会成员与首相在布城一起开斋,次日,该会主席苏海米带领500人在首都地区举行示威,恫言提出马来人100条诉求,包括关闭华小、规定首相只能由马来人担任等,作为回应,还限工委会在一个月内收回《诉求》,否则将举行全国示威大集会。20日、22日,马来学联主导的“马来人之声联盟”(GabunganSuarayu)与依布拉欣阿里主导的“马来人行动阵线”(Barisan Bertindak yu)相继宣布成立,并举行示威。

    面对这种形势,马华公会总会长林良实也于12月15日建议工委会删除或收回《诉求》中所谓“敏感项目”。

    2000年12月19日,巫青团长希桑慕丁召开紧急记者会,宣布将与华团大选诉求工委会对话,这一表态当天得到了一直主张进行对话的诉求工委会的积极回应。23日,工委会秘书谢春荣和执行秘书黄进发在民青团长邓章耀等安排下,与希桑慕丁在其私邸会面。希桑慕丁坚持要工委会承认《诉求》触及“马来人特权”,并答应不再重提敏感问题,但被拒绝。24日,首相Mahathir发表声明,人权诉求可以接纳,但敏感部分绝对不考虑。26日,在郭洙镇、许子根等民政党高层居间安排下,工委会与巫青发表了各自表述的联合声明。从12月29日开始,在民政党的安排下,经过2000年31日、2001年1月1日和4日连续4轮谈判,巫青团先仍是坚持要求收回《诉求》触及马来人特权的七点,并要工委会向马来社会道歉,工委会则坚持“不收回,不道歉”立场,重申《诉求》遵守宪法,仅愿对巫青的感受与关怀表示谅解。然而,“所谓的‘谈判’,其实并不是公平的谈判。在谈判的过程中,工委会不断受到来自各方面,包括政治部的干预。在谈判桌上,工委会并没有与对方同等及自主的谈判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工委会最后同意搁置(put aside)下列七点诉求:

    扶弱政策的实施,应以保护及提升社会的弱势阶层为出发点,而且不分肤色、出身及宗教信仰。

    采取步骤,废除一切领域的“土著/非土著”的区分。

    必须公平及合理地分配土地给极需耕地的各族农民。

    废除“种族固打制”,代之以按能力分配制度。

    推行学生助学金与贷款制度,并不分种族地以按能力分配制度加以分配。

    废除大学收生固打制。

    我国各宗教在传播、发展、享用官方资源以及媒体的报导方面,应获得公平的对待。

    工委会做出上述妥协除了形势所迫外,考虑主要有三点:第一,当时的族群矛盾是刻意被制造出来的,不是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因此不应让种族主义者转移视线的目的得逞。第二,在当时的政治形势下,种族主义者绝对有能力制造动乱。第三,应争取巫统内部比较温和的开明人士,打击极端种族主义分子。

    2001年1月5日,双方共同发表《诉求工委与巫青团联合声明》。